现在的华人,为什么无法象清末到达美国的华人那样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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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华人,为什么无法象清末到达美国的华人那样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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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非常简单,因为现如今的华人始终没有出过国(满清),或者说这一批华人即便肉身出了国(我朝),但是他们的心态上从未出过国(满清)。他们无法理解美国的社群主义以及种族主义,他们仍旧认为孤臣孽子(满清奴才思想)比士大夫集团(明朝士大夫思想)要更为优越。

必须说明的是,华人并非从来都如今天这般在国外(我这里所说的国外,主要所指代的是西方“正道世界国家”)无能为力。
最早一批出国的华人在国外相当之团结,亦相当之有战斗力。在这里我们就仅以美国华人作为例子:

最初到达美国的华人,有如同今天的华人这般dinner吗?答案是显然没有。
最早一波清末从国内去往美国的华人,迅速的便融入了美国当地的主流文化,形成了会馆与堂口为核心的中华公所(也被俗称为六大公司),兄弟阋墙,外御其辱。

这些组织并非仅仅是简单的聚会场所,更承担了早期美国华人在美的微型政府职能,他们往往会在美国执行如下工作:
接待新移民(接船、安排住宿)。介绍工作、调解纠纷。提供医疗互助、丧葬服务(包括著名的“运骨还乡”)。共同对抗歧视: 当美国社会出现排华浪潮(如《排华法案》)时,这些组织集资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华人权益。——我们可以说当时的华人,甚至于比现如今的印度人还要更加适应美国。

当时的在美华人,甚至是成为了美国司法史上的永恒奇迹,一整个族群众筹打官司,对抗来自于美国政府的种族歧视性政策:

就例如说是以下两个案例:

益和诉霍普金斯案 (Yick Wo v. Hopkins, 1886): 旧金山市政府曾颁布条例,针对性地刁难华人洗衣店(要求木质建筑必须获得特别许可,却只拒批华人)。
但是在当时的行会的组织下,数百家华人洗衣店集体抗命,宁愿坐牢也不关门,并集资支持“益和”洗衣店店主,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而结果则是,最高法院裁定该条例违宪。这不仅是华人的胜利,也成为了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的经典判例。

是的,当时的美国华人甚至并不仅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在美的一切少数族裔争取到了种族权益。

黄金德案 (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898): 这是一个关于“出生公民权”的决定性案件。
为了确立在美国出生的华人新生儿自动拥有美国国籍,华人社区全力支持黄金德的诉讼费用。
而也是通过这个法案,美国才确立了“出生地原则”,至今仍保护着所有在美国出生的移民后代。

是的,现如今的美国少数族裔之所以可以在每生下来一个孩子,便自动成为美国人的父母,并因此能够留在美国,也是通过华人的努力才能够达成。

当时的美国华人,在美国有多么的风头正盛呢?这么说吧,现如今的美国华人,哪怕就是湾区华人,想要在美结婚都极度困难,就更别说是想要去娶白种人族裔的妻子。
但是当时的美国华人,平均每20个人里,即有一位华人能够娶到白人妻子(要记住,当时爱尔兰人,意大利人甚至都不算白人,当时华人娶的白人妻子,几乎清一色都是日耳蛮系的白人妻子)。是的,当时的美国华人,可谓说是全美(全欧美)妇女的最理想型伴侣。

这一比例,甚至比现如今在美国风头正盛的黑种人、拉丁人还要更加离谱。——应该不用我多说,美国白种人始终对黑人和拉丁人处于外嫁状态吧?

顺带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白人妇女们甚至是普遍自愿知三当三,当时的在美华人普遍都会在国内娶上一房妻子,并时不时的将自己在美国赚到的钱,寄回国内。
可就是这种情况——白人妇女们,仍旧愿意嫁给当时的在美华男。

不要疑惑,这就是事实。今年年初不是曾经有过一部唐人街探案,讲述了上个世纪在美华人的故事吗?有很多人疑惑于,为什么议员的女儿,会愿意嫁给华人帮会会长的儿子。但我必须说明的是,这种事情在清末的美国并非罕见,甚至于还有所保留。当时的美国白人妇女,喜欢华男到,甚至是愿意为了华男知三当三。——真就是宁愿给华男当小三,也不愿意嫁给白男当正妻。

以至于当时的日耳蛮白人世界,不得不炮制出“黄祸论”的概念,想要想方设法的打压在美华人的高战斗力。

当时的美国白男,被初到美国的华男逼到了什么程度?1880年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白人和华人获得结婚证。是的,他们甚至不得不动用国家的力量来想办法与华男抗衡。

现如今的印度人在美国,有能力做到这个程度吗?就更别要说是现如今的华人了,那真是做梦都做不到这种地步。
我甚至可以说,假如现如今的华人有他们祖辈一半的德行,美国早就应该能够选出一位华人总统。

而现在的美国华人为什么无法做到这一点?原因非常简单,因为现如今的美国华人放弃了祖辈的种族观念,因为现如今的在美华人把自己当成了孤臣孽子,而非是应该团结的士大夫集团、士族集团、老乡集团。

在美华人的社群组织性衰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是莫名其妙的就开始了吗?错了,其实是新时代的美国华人移民与留学生,击溃了当时的在美国华人组织性。
最初的昭示,当然来自于美国当局歧视政策的取消,也即是1943年排华法案被美国政府给视为非法之后,在美华人的生存压力骤然减少——而外部的生存压力一旦减少,内部的团结也就不再被外力所压紧。

而在美华人二代的逐渐成长,也即是所谓的abc在美国本土的生长,也被美国主流社会所谓之的多元融合、自由主义价值观所洗脑——认为加入美国的主流社会,比加入华人社团更为体面出息。也导致了华人公所的逐渐松动。
但这并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于可以说这是所有的在美少数族裔都必须经历的考验,而当时的美国华人也经受住了这一考验,形成了公所华人和主流社会华人这两条腿走路的格局。

我甚至可以说,当时的美国华人在美的状态是一种相当健康的社会状态。既有着主流社会华人这一群体,缓和华人族群与美国主流社会的关系。与此同时又有着公所华人这一群体,作为整个在美华人群体的隐性力量——也即是美国华人的统战价值。——有一说一,如果这一格局能够延续到今天,那么美国影视剧里出尽风头的人将不会是黑人和拉丁人,而是部部电影都得是华人男主。

真正的致命一击,其实是来源于:1965年到1970年,通过新移民法案,从港、澳、台三地去往美国的华人再移民、新移民群体——主要以台湾地区的居民为主。
他们没有着老一辈大陆华人的德行,却浑身浸透着所谓之正道世界的腌臜。

事实上,当时的香港地区华人,澳门地区华人,比台湾地区的华人要来得有骨气的非常多。(主要是没骨气的香港地区华人,全部去了英国,去了美国的相对好些,但比起老一辈在港华人又糯了许多。)——1960年代开始,香港拍摄的一系列极富男子气概的港片,更是大大的提升了当时在美华男的吸引力。(真正的吸引力绝对不是韩男那种,而是李小龙、成龙、周星驰这种。只可惜现在的香港地区居民也再不复以往。)

他们无比崇拜所谓之美国的主流社会,也从来不服从,老一辈大陆华人在美建立的公所与会馆。
他们无比崇拜,所谓之世界熔炉、种族熔炉的美国主流社会。
他们是来融入这个国家,而非是意识到,美国从来不欢迎其他人的融入,而只欢迎其他人的占领。

看看2020年的美国族裔地图吧!种族熔炉在哪里?世界熔炉在哪里?各族群壁垒分明的守在自己的地盘上,互相争夺着美国这块最大、最膏于的“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永远要记住的是美国是一块殖民地,永远要记住的是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真正成为美国人的方式,从来不是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而是在美国社会当中,开辟出属于自己族裔的社会!美国白人讨不讨厌东南沿海的黑人聚集地?当然讨厌!但是他们无可奈何,他们只能被迫接受!他们甚至只能承认既定事实,而后想方设法讨好这群黑人大爷!美国白人讨不讨厌西南沿海的拉丁聚集地?当然讨厌!但是他们无可奈何,他们只能被迫接受!他们甚至因为美国本土白人的生育率逐渐低下,而不得不越来越欢迎来自于南美的拉丁移民,成为美国社会劳动力的补充——并想方设法的讨这群拉丁移民的欢心!

然而在港澳台地区成长起来的华人——甚至于可以说主要就是台湾地区的华人,却丝毫没有这种概念,而认为美国社会是一个欢迎他者融入的社会。他们排斥老一辈大陆华人身上的江湖气,而崇拜白人社会办公室当中所谓的小资气息。

而随着新一批港澳台移民,越来越成为美国华人的主流。新一批从大陆移民到美国的华人群体也被这些人给带坏,也被这些人身上的毒素腐蚀了自身的德行。
原因也非常简单,中华公所在现如今甚至于都已经被台湾地区的华人给篡夺。

再加之新一批到达美国的华人,本就是一群做题家华人,本就是一群极其适合做耗材的华人。而非是浸润于广袤中原大地,农耕社会出身,有着浓烈乡土意识、族群意识的天生殖民者。
我甚至可以说,在现如今这个移民越来越简单的全球社会当中,一个族群的天生殖民者越多,一个族群的乡土本位者越多,这个族群,在未来全世界的二次殖民战争中,所能够获得的未来,也就越加繁荣昌盛。这下我们是否就能够理解,在非洲的华人就能够极其顺畅地融入非洲当地,并在非洲留下数以百万计的华男黑女混血儿?——因为去往非洲、东南亚、拉丁美洲的华人并非是做题家,而是极其类似于清末华人的一群天生殖民者。我从来都认为这个世界永远属于底层,一个人越是接地气,一个人越是出身乡土,一个人越是保守主义,这个人的未来就越发光明。

最后的结局就是老一辈华人们,苦苦经营而出的一条条美国华人街,一个个美国华人公所、会馆,逐渐的衰败与衰落。而新一代来到美国的华人群体,则越来越盲目崇拜所谓之湾区华人,所谓之做题家华人。
他们甚至于将,自身能够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视之为毕生追求。而一群来到美国就是为了加入美国主流社会的群体,又怎么可能会与自己的母族群产生情感交集与团结力量呢?
直到现如今美国华人的处境就是,在美华人彻底丧失了自身的自组织与统战价值,沦为了在湾区里一个个小格子间当中自闭到底的dinner,成为了美帝国这台噬人巨兽、血肉磨坊的耗材、养料。
他们越来越如同满清做题家那样,当一个孤臣,当一个孽子,当一个在美国主流社会当中漂泊无定的原子人。
而非是像明朝的士大夫那样,天生就抱团,天生就重视老乡,天生就认为自者天下无敌。天生骄傲!天生就为自己的出身,就为自己的种族,就为自己而感到骄傲!

17世纪,这个世界上民间社团组织最多的国家在哪里?在当时世界的东端,在当时世界的最强国家,在当时大明朝。

什么时候美国华人,能够摆脱自身对于自身的凝视。什么时候美国华人,能够重新认识到美国社会的本质。什么时候美国华人,能够重新在美国社会当中,建立起一个又一个处于灰色地带的会馆、公所。

那时候美国的华人就能够重新团结起来,成为美国社会当中一股举足轻重,甚至为最为重要的政治力量。

(转帖自)华人为什么无法象印度人那样团结起来? - 秀水河畔一书生的回答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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