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朝发生人相食事件的频率和烈度大大低于明朝。
(据陈岭《明清时期灾荒食人现象研究》,明清两朝的543年发生的食人饥荒有75.6%发生在明朝)
2.清朝在编太监数量远低于明朝,总数不到明朝的十分之一;且满清统治者不搞宦官政治,当太监不再被视为穷人家庭发迹出头的方式,明朝中后期常见的自宫狂潮、上万阉人跑去争抢太监编制的现象在清朝绝迹,也就意味着清朝割下的汉人几把数量远低于明朝。当然,皇汉可能会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只有头上的毛算身体发肤,几把不算。
(《明熹宗实录》卷五:“有诏选净身男子三千人入宫,时民间求选者至二万馀人,蜂拥部门,喧嚷无赖。礼科都给事中李若圭恐其生变,乞敕部院设法善处,令之早散。”)
3.清朝完全解决了草原游牧者的劫掠问题,明朝动辄被蒙古人打进来烧杀抢掠的情形不再发生,相反,整个蒙古草原沦为清朝的经济殖民地,以大盛魁为代表的山西晋商得以疯狂剥削蒙古牧民,汉商成为蒙古草原的特权阶层。
(见卢明辉《清代北部边疆民族经济发展史》、周建波《旅蒙晋商明清时代开发蒙古市场研究》、波兹德涅耶夫(19世纪俄国人文地理学者)《蒙古及蒙古人》、古伯察(19世纪法国传教士)《鞑靼西藏旅行记》)
4.明朝对西南苗瑶的“赶苗拓业”政策被满清全盘继承,随着土著的数量锐减,汉人移民的生存空间大大拓展。在此基础上,清朝时期汉人移民还开拓了台湾。
(赵翼《檐曝杂记》:“土司地苗、惈、瑶、僮之类,前朝叛乱无宁岁,非必法令不善,实其势盛也。黔东为罗施鬼国,率苗人所居。黔西为罗甸鬼国,率惈人所居。客民侨其间,不及十之一二,故无以钤制,而易于跳梁。然客民多黠,在其地贸易,稍以子母钱质其产蚕食之,久之,膏腴地皆为所占。苗、惈渐移入深山,而凡附城郭、通驿路之处,变为客民世业,今皆成土著,故民势盛,而苗、惈势弱,不复敢蠹动云。”)
5.清朝取缔了明朝极其变态残酷的军户—卫所制,清朝绿营兵的待遇相对来说远好于贱民般悲惨的军户卫所兵。
(《皇明经世文编》卷之十五:见今差监察路御史清军,有以陕西、山西、山东、河南、北直隶之人起解南方极边补伍者,有以两广、四川、贵州、江西、福建、湖广、浙江、南直隶之人起解北方极边补役者,彼此不服水土。南方之人死于寒冻,北方之人死于瘴疠。且其卫所去本乡或万里,或七八千里。路远艰难,盘缠不得接济,在途逃死者多,到卫者少。《明神宗实录》卷三百六十:“甲申,命紫荆马水军士月饷,每岁给本色三月,豆一月,仍以所发临德仓粮分赈。时巡按御史于永清巡视边关,至马水口公署,二守卒饿甚,割山涧死人肉,且炙而且啖。永清闻其臭秽而得之,为之流涕,遂以上闻,故有是命)
6.清朝在军事领域并不比其他秦制王朝更丢人。相比唐朝被吐蕃攻入长安、被南诏团灭大军、被回纥抢掠洛阳,相比宋朝交岁币、靖康耻,相比明朝土木堡、庚戌之变、萨尔浒惨败,满清起码在东方传统势力面前没有吃过太大的瘪,只是无法应对西方列强的洋枪洋炮而已。
7.清朝基本取缔了自北宋至明朝不断滥发的中式纸币(仅顺治八年即1651年曾因军费问题曾仿照大明宝钞实验性印发,但很快取缔),毫无疑问是经济领域的一大仁政。
8.宋明两朝的底层民变或者说农民起义频率比清朝只高不低。
9.文字狱和禁毁书籍的做法绝非清朝独有,虽然不可否认,满清在这方面做的比较过分。
10.如果明朝山寨的鸟铳、佛朗机、红衣炮能视为明朝的火器,那清朝山寨的“汉阳造”步枪、阿姆斯特朗速射炮、克虏伯山炮没有理由不算清朝的火器。
以上内容当然不是想说我大清王道仁政、尧舜禹汤,而是想说,总体来看,爱新觉罗官家确实是是比朱官家手段更高明的牛马饲养者;作为牛马,你当然应该反对所有奴役你的统治者;而你如果反对爱新觉罗官家却推崇朱官家,那就太二逼了。
聪明人的历史观:
“一群独夫民贼!”
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
傻狗的历史观: “汪汪汪!非我族类!
其心必异!汪汪汪!”难得一见的好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