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权与反抗暴政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说的很清楚。第二修正案不保护美国公民暴力对抗政府“暴政”。我让Chatgpt翻译成中文,有助非美国用户理解。当然,有人不信邪,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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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对平民,与平民对执法机关,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回事。
此外,在现代美国,如果某个民兵组织(或任何平民团体)因为认为出现了“暴政”,而对执法人员或军队使用武力,这不属于正当防卫,不受第二修正案保护,也不具有法律正当性。
这种行为会被视为刑事叛乱。
对“暴政”的信念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
美国法律不承认:
• 个人或集体自行判断政府何时构成“暴政”的权利
• 通过武力执行对宪法的解释的权利
• 平民享有所谓“防御性战争”的例外
法院在这一点上态度非常明确:
主观信念——即便是真诚的、即便被广泛认同——也不能成为对国家使用暴力的正当理由。
权利受到侵害时,应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法院
• 选举
• 禁令
• 民事诉讼
• 联邦监督
而不是通过武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