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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修正案里:武器=枪支,这是最可笑的地方

发表于 : 10 2月 2026, 10:28
woaibainiu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一支良好组织的民兵,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要的,
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被侵犯。”

谁规定了武器=仅限枪支?火炮,导弹,榴弹,坦克,装甲车,火焰喷射器是不是武器?为什么不允许人民持有?

美国人天天围绕枪支争吵,恰恰证明这个所谓的第二修正案根本就没有被实现过,他恰恰是国家暴力机器欺骗美国民众的一个象征!北美懦夫,名至实归。

我发现你们这些高学历读书人从来抓不住问题的本质,只能证明现代通识教育,高等教育唯一的作用就是给大众洗脑,培养高级牛马,顺服统治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