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在讨论器官移植的事,我说一下为什么我支持全民强制遗体器官捐献。
首先先声明,我说我支持是说在一定条件下我的个人观点,我支持不代表我认为你也应该支持,更不意味着我支持剥夺你的身体的选择权。
第二,我说的条件是指移植器官非用于延寿。例如我认为高于一定年龄的人不能进行某些类型的移植手术,具体的做法一定有漏洞,你如果要挑刺自己发帖去。
进入正题,我对捐献我的遗体没啥问题,人死了器官要么烧了要么烂在肚子里,死了就是死了无所谓了。我相信很多人也是这样认为。但我们所有人都怕一件事那就是没死就被摘了,或者本来可以不死但被死了。这是这几年大家讨论很多的,而我认为在现有的生物医学技术下非法采摘器官是无法完全杜绝的。刚才看到有人甚至认为医生在紧急抢救时会因为遗体捐献者而主动放弃,我觉得这个只需要看看遗体捐献者在ER抢救成功率对比就行了,过度的想象也无必要,毕竟人家医生说什么你也不会信,何况是这种自证清白的事。当然我觉得这些道理有些人无论如何也不会信,因为对需要器官移植的人来说,这不是活得好不好的问题而是活不活得下去的问题,平心而论即使你自己可以说宁可自己死也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器官,但如果是你自己深爱的人呢?你能否也如此决绝?或者说世界上会有多少人在生死面前选择的是自己的死亡而不是某一个素未蒙面的人的器官呢?我想大部分人会选择前者,很多人会用尽各种手段求生有时甚至不惜伤害别人的性命,是的这很残酷,但这是人性。你可以批评,你可以限制但你无法杜绝,因为你做不到,毕竟制定规则的人也有这个需求和人性。
那么如果是这样就会存在一个利益足够大的需求,毕竟自己的命对自己的价值是高过自己拥有的财富的。有钱的,有权的自然有办法有资源跳过一切人类的限制,而利益足够大那么自然有人就会做出一切违反道德与法律的罪恶。甚至在有些特权与利益至上的国家那么会衍生出罪恶的官方背景的产业链,甚至明目张胆的囚禁并活摘(我说的是缅北)
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原因:器官数量不足。为什么需要活摘?因为死亡后能成功摘取的数量不够,为什么有人会去卖肾有人会开黑诊所摘肾?因为配型的对象太少。这就是稀缺性造成的供给无法匹配刚性需求时发生的现象。只有全民遗体器官捐献才能提供足够的器官数量,当数量足够那么就无需再去花高价并冒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与道德谴责去选择活摘器官,反过来活摘也变的无利可图。当然,死亡人口中一定是有“高质量”器官与“低质量”器官的区别,那些有资源的人一定会优先拿到高质量器官,但这是另一个问题。而且我一直说的这不能是为了延寿这种大规模需求存在。
普习金的对话我看到有人是理解为动物克隆器官技术突破,有的人理解为活摘,我觉得也许是抗排异技术突破使得配型要求下降。至于这场对话到底该如何解读每个人都有自己都有看法,当然我们希望是第一种,只有这样才会彻底摆脱器官移植永远存在的悖论。但如果第一种短期无法实现,那么全民强制遗体器官捐献可能是最好的方案